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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日常报告

发表时间:2024-10-20

社区矫正日常报告。

社区矫正日常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从今年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市、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社区矫正流程的要求正在规范有序的开展。到目前,共接管X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别分布在X个社区。X人已解除矫正,有X人正在接受矫正,刑罚种类全部为缓刑。按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对X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档案,并对其进行了监督管理和个案矫正。这些矫正对象在家庭里、社会上表现良好,至今没有一个重新违法犯罪的。

二、日常管理工作

现有矫正对象X人,我们对矫正对象从接收、管理、教育、公益劳动到扶贫帮困等五个环节的工作都是有条不紊,规范有序的开展。

(一)接收环节

X年X月X日我们所首批接收了X名矫正对象,工作人员及时为他们办理矫正对象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和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接收花名册等表格。对矫正对象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及《社区矫正对象告知书》,告知他们在矫正期间的权利和所必须遵守的义务。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明确矫正对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同时矫正对象集体庄严地宣读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此外我们

还与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直系亲属或单位、社区居委会签定监护协议书,明确司法所和监护人的责任。

(二)管理环节

我们注重档案的建立,做到一人一档。由于被矫正对象的罪名、刑种、年龄、工作情况的不同,接受矫正的心理、态度也不尽相同,因此,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因人而异,制定矫正个案。矫正个案中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季度考评,工作中建立了详细的考核奖惩办法,并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及时收入个人档案中,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档案。并按照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的规范意见,进一步规范档案的建立。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思想情况,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特别注重运用朋友式的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了解现实思想、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随时掌握服役人员的行为动态,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

(三)教育环节

我们着力对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在矫正过程中,司法所制定并实施了知识系统性,内容丰富性,形式

多样性的集中教育,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活动,以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安排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时政教育及职业技能教育,组织各种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如集中教育,我们邀请劳教民警给矫正对象做了几场法律道德知识讲座,提高了矫正质量和效果。

此外,我们每月定期不定期地把矫正对象请到司法所谈心,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谈心教育有一定的效果。我们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分类施教,因人施教。

(四)公益劳动环节

司法所制定并实施了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公益劳动计划,保证每个矫正对象完成每月不少于12小时的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司法所与XXX共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在公益劳动过程中,一些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并能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通过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更好地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五)帮扶环节

落实帮教队组成帮教对子,成立由街道社区干部、服刑人员家属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帮教小组,对服刑人员进行“三帮一”的思想辅导和转化,使他们辨别善恶,分清是非。设身处地,积极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在生活和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充分运用教育和感化功能,以情感人,用生活上的关心促进思想上的转变。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站、法制宣传栏,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法制宣传,对社区矫正知识进行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和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营造了以司法所管理为主,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举措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可借鉴的经验不多。为此我们更加注重实践,积极探索,有效的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试点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作用。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的阵地、制度等硬件建设。探索如何完善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措施,强化教育管理工作,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

三是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和联系。例如与公检法等部门开展互动工作等。五是加强监管,确保不出现重新犯罪。确保矫正工作的制度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工作队伍的专业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社会力量的多元化、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社区矫正日常报告 篇2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去年十二月份开展了与公安部门的交接,共接收矫正对象9人。今年上半年新接收矫正对象共7人,目前在册人员还有16人,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

一、健全机制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古城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成立古城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刘永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司法所长李厚福同志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办副主任、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民政、劳保、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4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20余人。

二、建立档案

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三、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社区矫正日常报告 篇3

xx区社区矫正工作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社区矫正目标任务,紧绷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之弦,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和管控,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xx区自20xx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解矫X人。20xx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解除矫正矫X人,收监执行X人,均为漏罪,无重新犯罪,无脱管漏管。现有在册矫正对象X人,后续照管对象X人,安置帮教对象X人。批准请假44人次,警告59人次。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一是创新委托调查方式。通过询问被害人意见,到派出所了解前科劣迹,征求多方意见出具调查评估报告。20xx年来共完成调查评估177起,居住地变更调查11起。

二是创新入矫教育。针对矫正对象特点制定入矫宣传手册,发放扫黑除恶知晓书、告知信。到派出所核查身份,20xx年核查出一名网上追逃人员及一名身份信息注销人员,并及时通报法院及公安部门。

三是规范巡查走访。常态化开展日巡查工作,通过“矫务通”开展巡查走访,巡查出异地住宿2人次,不假外出35人次,结合微信视频定位与实地走访巡查出人机分离13人次,均进行警告处理。

四是强化教育管理。组织重点人员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入监体验,协同检察院与派出所对个别重点人员开展谈话与训诫,强化他们的在矫意识。

五是加强学习劳动。邀请公安民警、检察官、律师等为社区矫正对象授课,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矫正对象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劳动,到养老院、安置小区等地进行义务劳动。

六是创新推进损害修复。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契机,组织肇事、危险驾驶类社区矫正对象到各个交通路口执勤。鼓励他们现身说法,教育群众遵守交通规则,修复社会关系。组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宣传志愿者小组,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活动。近期组织他们学习《社区矫正法》,开展矫正法应知应会小测试,鼓励矫正对象通过抖音、微博等平台发布矫正法宣传作品,加入xx区《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增强法治观念的同时进一步修复社会关系。

七是开展安置帮教工作。20xx年以来累计衔接安置帮教对象X人,接收X人,安置X人,危险性评估X人,“必接必送”11人。现有安置帮教对象X人,及时与安置帮教对象取得联系,建立帮教小组,制作一人一档,按照要求开展走访等各项工作。

八是开展每月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进行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工作部署安排。邀请区检察院列席会议,对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并轮流讲解。

九是开展联合督查专项行动。通过地毯式、常规化排查,摸排出重点对象,制作重点名单,其中现有社区矫正X人,安置帮教X人,均按管控升级的要求严格监管。对各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开展五次督查活动,其中两次联合区检察院共同进行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今年将常态化对各街道(办事处)司法所进行季度检查考核。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机构编制不完善。区一级未设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由党政办公室下设法制办公室代为行使。街道(办事处)一级原有四个省级建制司法所,但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现由各街办下设社会管理办公室代为履行司法所职能。

二是人少事多异常突出。区一级只有2名工作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律师管理、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所有工作。各街办也只有2名工作人员从事司法行政、政法综治、信访等工作,存在一人多岗、事干多行情况。政法专项编制配备未能达到省厅标准,20xx年招录的'4名政法干警,有一名已于20xx年初被调到其他单位,政法专项津贴也尚未落实。

三是工作场所不达标缺少仪式感。区一级无独立的办公场所,没有矫正中心、心里谈话室、入矫宣告室、监控指挥室、图书室等功能室。各街道办亦是如此。没有专门场所开展入矫谈话、心理疏导、教育训诫,工作缺少仪式感。

三、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积极向编办争取成立司法局,并设立相应的内设机构,推动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置社区矫正机构。成立司法所,并将司法所收归司法局进行统一管理。

二是加强人员配置。根据《社区矫正法》要求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配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社工。

三是加强场所建设。按照《社区矫正法》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建设,目前正在寻找专门办公场所,并打算按照要求建好社区矫正各类功能室。

四是强化系统培训。随着《社区矫正法》的施行,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将发生变化,且xx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目前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对社区矫正业务不熟、不精,计划近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性业务培训。

五是建议省厅、市局多到xx区指导工作。指导xx区开展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多组织培训,不断提高xx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恳请省厅、市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多向xx区倾斜,帮助xx区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

社区矫正日常报告 篇4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石龙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共有矫正服刑人员七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

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周年友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耀林和石龙公安分局局长叶进田任副组长。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公安派出所管辖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今年8月24日石龙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3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石龙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

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石龙镇司法所和相关劳动基地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7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公益劳动基地劳动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3、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

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4、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石龙镇司法所矫正办还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5、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8月27日,缓刑人员麦xx认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见传媒但她女儿是新闻系的每天都有好多记者同学来他家怎可以不见?司法所所长解释说法律允许的事你可以做,法律不允许的事坚决不能做。中山西区服刑人员冯xx认为社区矫正监管不能解决民生问题所长对他说:只要你符合法律法规审批条件,情况属实我们会全力帮助你。通过这种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三、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若干建议:

20xx年度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是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做人在社区的社区目的。

社区矫正日常报告 篇5

社区矫正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分为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罚、解矫等六个环节。我国于2003年开始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xx年在全国全面试行,20xx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棠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根据盛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去年11月25日我县正式启动了“五种罪犯”社区矫正工作。截至20xx年7月,全县累计接收“五种罪犯”社区矫正人员241人,累计到期解除矫正68人。目前实际在册173人,其中管制13人,缓刑117人,假释35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通过严格管理,基本上实现了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工作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下面,我就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讲三点意见,等下,县领导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认真落实。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工作到位。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县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县长分别作出批示,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立求实效。为此,我们一是成立机构。成立了以县委棠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司法局,领导小组组成单位有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劳动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19个。20个乡镇也相应地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人员。全县各乡镇安排了社矫人员34人(大部分是兼职)志愿者373人。各村(社区)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明确治调主任负责,建立了志愿者队伍。三是完成交接。根据《攸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实施方案》(攸综治发[20xx]22号)的要求,与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首期交接工作的通知》(攸公联发[20xx]1号),规定了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交接时间、交接流程等事项。20xx年11月25日,全县乡镇司法所与基层派出所进行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正式接交,接交总人数为233人,衔接率100%,到位率87%(人档齐全)。四是强化保障。县里安排了非监禁刑罚执行专车1台,落实了启动经费和社矫办的办公经费,增加了县社矫办3名事业编制,现已招考到位,配备专用电脑和相机各20台。

二、规范程序,依法监管。

社区矫正工作,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因此,我们严格按照《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攸县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依法开展日常监管。一是规范了首次见面谈话工作流程。每接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们都及时做好首次谈话记录、填写社区矫正人员登记表、签订社区矫正保证书、发放《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小册子、宣告社区矫正人员权利义务等一系列工作,同时,还利用第一次见面谈话,详细了解掌握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并及时建立相应的正档、副档和电子文档;二是落实了日常动态管理。我们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月汇报、月走访制度。即: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上交1份思想汇报材料;社矫工作人员每月到矫正对象家中走访1次,开展面对面的思想交流,并做好详细的谈话记录。同时,还建立健全了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准假、销假制度。三是实施了考核奖惩办法。根据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按照有关规定,每月对矫正对象进行考核评分。依据考核评分结果,分别采取宽管、普管、严管3类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对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表扬、提请减刑;对拒不接受矫正的,给予警告、记过,以维护矫正工作的权威性。四是明确了帮教责任。

全面落实了乡镇办点干部、公安干警、司法人员、村干部和社矫对象亲属“五帮一”工作责任,分别签订责任状,确保社矫对象不脱管、不失控。五是建立了信息网络。我们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在全县20个司法所建立了全国联网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网络,严格要求乡镇司法所登录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每月及时报送当月的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统计表(月报表),每季及时报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表(季报表),加强了信息反馈六是制作了台账资料文本。我们统一制作编印了社矫对象档案、台账资料文本,共14本43项内容,并将其上传到攸县社矫qq群,方便20个所下载查看,也为规范化建档,创造了条件。

三、开展活动,注重实效。

我们一是先行试点。在社矫工作启动前,先在城关、上云桥司法所进行试点,试点取得成功后,组织全县司法所长、社矫工作人员到试点乡镇学习取经,再在全县全面铺开。二是加强交流。为了解决社矫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我们又组织了部分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芦淞区(是株洲市社区矫正试点县市区)考察学习、座谈交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在每月例会上,我们组织司法所长专门交流社矫工作开展情况,讲经验,摆问题,找差距,互相学习,互相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社矫工作。三是组织培训。我们利用每月司法所长召开例会的机会,及时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全体司法干警认真学习《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湖南省社区矫正对象监控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资料,并专门组织20个司法所所长和内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讲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规定、考核奖惩办法、规范建档等相关知识,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管理能力。四是专项推进。

8月5日,在城关镇政府4楼会议室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精心组织,依法实施,对社区矫正“五种罪犯”全面实现“管得注管到位、效果好”的工作目标,致力使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率处于全市最低水平,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五是强化督查。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四个督查组,先后五次对20个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走访矫正对象,查看衔接情况,查阅资料台账等,现场指出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五种罪犯”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门配合不够顺畅。

开展社矫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一是首次移交资料不齐。按照攸公联发[20xx]1号《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首期交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公安派出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原有管理的“五种罪犯”社区矫正对象移交给当地司法所,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移交社区矫正对象233人。其中,人档齐全的204人,占87%;还有13%的对象,要么缺少基本的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要么完全没有法律文书和基本信息情况表,还有的有档案资料但无法联系到本人。二是衔接移送没有到位。按照湘司联发[20xx]18号《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工作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判决或裁定的“五种罪犯”应当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罪犯到县社矫办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到目前为止,除接到县外的法律文书和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外,县内还没有开展这项工作。三是信息共享难以建立。由于各部门掌握的社矫人员基本情况属于内部保密信息,一律不对外,因而矫正人员基本信息情况很难共享,极易造成脱管、漏管等现象。四是联审机制有待完善。按照我省湘司联发[20xx]93号文件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处非监禁刑或裁定减刑、假释前,要征求有关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我县社矫工作启动后,我们接到人民法院对“五种罪犯”裁判前的意见征求函均是外地的,没有本县的。这个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以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二、动态管理不够规范。

社区矫正是一项刑罚执行工作,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但通过督查发现,大部分乡镇认识未完全到位,管理流于形式,第一次见面谈话过于简单,台账资料严重缺乏,未组织法制教育,公益劳动,考核评分也不严肃,请、准、销假等制度也未建立,少数对象放任自流,长期脱管,到期应解矫的不及时办理手续,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三、经费保障不够到位。

“五种罪犯”社区矫正工作是国家赋予司法行政机关一项刑罚执行职能,实施“五种罪犯”社区矫正需要成本。目前财政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日常动态管理经费没有预算到位,制约着日常动态管理的开展。

四、干警力量不够充足。

社区矫正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且任务重、压力大,此项工作具体是由基层司法所来执行。全县20个司法所,除5个司法所有2名干警外,其他14个基层司法所仅有一名干警,酒埠江所缺人1年多,他们既当所长又当所员,除了要履行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9项职能外,还要参加乡镇安排村级办点、招商引资、三创四化等各种专项工作,更要承担社矫工作职能,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大部分人感到力不从心,费力不讨好,很不安心在司法所工作。

社区矫正日常报告 篇6

20xx年,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不断关心指导下,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也存在一定得不足,对此,进行总结和阶段性梳理,旨在理清工作思路、改进矫正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所登记在册的矫正对象有45名,其中缓刑对象38名,假释对象3名,剥权对象1名,管制对象1名,暂予监外执行2名,20xx年累计新增矫正对象26名,期满解矫18名。

20xx年度,我所社区矫正工作详细情况如下:

1、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其议题分别为“布置社区矫正排查工作,切实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贯彻上级要求,突出矫正工作实效,维护国庆期间稳定”。

2、积极发动责任心强的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加入矫正志愿者行列,切实发挥矫正志愿者工作队伍实际作用。

3、组织各类排查工作两次,重点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目前生活、工作、家庭情况进行全方位摸底,通过综合各方面信息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内心动态做出评估。

4、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风险进行预估,开展心理测试工作,对部分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

5、组织开展审前调查八人次,详细查明犯罪嫌疑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情况提出客观合理的司法建议,协助审判机关依法量刑。

6、与各大骨干企业以及私营业主开展广泛的沟通,为矫正对象营造安心踏实的工作环境,预防在经济危机面前,矫正对象因不能忍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7、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公益劳动,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教育。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街道人事调整,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理清可行思路。

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人性化工作宗旨,将有限的资源全部投入到对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方面,用真诚感动矫正对象,建立起互相信任的联络关系,让矫正对象能够真切的感受到我们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打破原先陈旧的汇报形式,拓宽矫正 对象思想汇报渠道,通过电话、书面、当面、短信、网络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同时,严防死守,积极避免因矫正对象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的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积极的养成矫正对象定期汇报的习惯,对于部分不按时汇报的矫正对象一定要及时的进行情况调查与核实。对于部分拥有私营企业的矫正对象,我所为其在经济危机面前提升企业防风抗险能力提供必要的帮助,坚定该部分矫正对象应对经济危机的信心。

(三)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一是为了规范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了《20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二是在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上下功夫,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做到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及时、有效。三是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来上墙。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加强集中教育,注重教育实效。严格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对矫正对象开展评估工作,客观进行综合评定。我所一直坚持以维护社会整体稳定为主要出发点,对全所矫正对象进行各类排查两次,对部分非故意类犯罪、经济类犯罪和犯罪条件已经消除的职务类犯罪对象实行适当的宽松管理,节约有限资源,集中力度加强对故意类犯罪,尤其是未成年矫正对象,针对这类群体的心理特点心理矫治,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询问,严防死守,积极的避免矫正对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我所于4月22日对辖区内的44名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了《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矫正对象要认真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平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服从监督,遵守矫正规定,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五)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积极的拓宽矫正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提升矫正工作实效的切实方法。目前,我所采用的矫正措施是加强走访,切实发挥社区矫正对象帮矫小组作用,密切联系居委会、社区民警进行多层次、全方面监控和教育。由所司法所进行统筹工作,组织开展日常的矫正工作,通过组织法制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密切观察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思想态度和积极性,寻找合适机会与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对于部分新入矫、对社区矫正认识不足、思想态度不够端正的`矫正对象进行重点关注,发动居民小组长对其个人及家庭进行密切关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组织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村矫正志愿者、社区民警对其进行不定期走访,深化思想教育,申明各项矫正纪律,帮助其看清目前社会形势,权衡利弊,以便其端正矫正态度,从内心深处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与思想,真正的树立回归社会的决心。另外,我所社区矫正工作一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过分教条和墨守成规,针对了解的最新情况以及社会的变化,对需要进行强化和改正的矫正措施进行逐一纠正,为矫正工作的推进制定详细的方案。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形成了管理制度,建立起一支社区矫正队伍,为和谐社区建设贡献了一份力。但是,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受重刑观念的影响,过分依赖监禁刑,忽视非监禁刑,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所以,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是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操作中衔接、配合的不够。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公、检、法也需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制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

三是必须建设好社区矫正队伍和基础设施。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托基层司法所来进行,但基层司法所建设总体上还很薄弱,许多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办公条件较差。

四是需要经费保障到位。社区矫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现基层司法所经费不足,影响工作的开展。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需增加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五是需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应当与监狱罪犯有所不同,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治上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

六是必须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要注意和重视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使他们在生活、医疗、保险、就业等方面享受应有的待遇。

四、20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重点

(一)发挥志愿者作用,加强考评督查。矫正志愿者是矫正帮教的主力军,社区帮教、监改及信息反馈,主要依靠这支队伍,为最大限度发挥志愿者作用,我们从建立结队帮教关系入手,挑选合适志愿者,利于与矫正对象沟通,每月通过矫正志愿者了解一次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与现实表现,共同研究矫正方案;每季度评议时,征求矫正志愿者意见,加强考评督查。

(二)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开展一至二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居委会主任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三)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四)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新闻媒体、业务信息、各种会议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成功经验、典型事例,反映工作动态和问题。

社区矫正日常报告 篇7

一、基本情况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的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二、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最大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2000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发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己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一)把好移交关。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通过签字确认移交。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政治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内容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表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各街道、慈城镇都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派出所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首次谈话,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

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学生,有休退老干部等,在我区各社区、居委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局江北分局积极配合,健全了组织,结合江北实际,制订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在首次谈话及现场交接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派人参加,确保会场的威严性,同时也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保证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核关口的严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日后的矫正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三)解决困难,卓有成效。

我们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等。对有工作能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就业等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了自我,如:孔浦街道在通知谈话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剥夺政治的权利的矫正对象满腹怨言,抱以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因为他曾经的污点,没有单位肯聘用他,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避免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经多方协商帮助他在社区找一个公益性岗位,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终赢来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配合和思想改观。